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22-09-26 14:17 来源:旺能环保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兰溪市黄店镇肥皂村,女埠街道渡三村,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

4.总投资:总投资2170.67万元

5.建设内容与规模: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拟在兰溪市黄店镇肥皂村企业现有厂区内充分利用空余土地、厂房、生产设备及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技改项目拟将一台纯凝 N6MW汽轮发电机组改造成一台B3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利用现有汽机房布置改造后的汽轮机,并配套建设一座1×50t/h化学水处理系统;新建一座化水站,两层单框架建筑,并同步改造现有化水车间相关设备,使其出力达到 50t/h。项目利用企业2400t/d焚烧炉(总处理规模800t/d)实施,将原焚烧生活垃圾技改成掺烧陈腐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为生活垃圾:陈腐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2:1项目改造后企业垃圾处理规模保持不变,仍为焚烧垃圾800t/d

二、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周边环境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见附件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主要焚烧烟气、恶臭气体等。各自经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污泥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渗滤液处理系统浓液、化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水以及卸料平台、运输引桥、地磅区、垃圾车等冲洗废水其中,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以及卸料平台、运输引桥、地磅区、垃圾车等冲洗废水收集进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兰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兰江。渗滤液处理系统浓液、化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水等均回用于厂区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和炉渣,以及烟气处理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袋、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污泥。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位于兰溪市黄店镇肥皂村企业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同时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建设单位应能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在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地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8157255909

环评单位: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71-85229477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926日~20221013

    十、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号码:0579-88902728

  

公示发布单位: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926

2022.9.26兰溪旺能供热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