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莅临浙美股份公司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4-05-29 17:09

 5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湖州进行执法检查,而浙美股份公司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湖州进行执法检查的重要一站,当天上午11:30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率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50余人莅临浙美股份公司,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市委书记马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坤民等分别参加。
    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了美欣达集团公司董事长单建明有关公司发展历程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简要汇报,现场观看了定型机尾气改造、余热回收系统运行状况,详细了解浙美股份公司在尾气治理、节能减排、淘汰落后设备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对浙美股份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浙美股份公司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积极主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实施“煤改气”项目: 2013年以来,浙美股份公司陆续投入500万元左右,淘汰了燃煤锅炉,定型机的升温改用天然气加热的方式,共计建设日用量8000立方米天然气门站一套、改造定型机八台、安装天然气燃烧器52台套。改造完成后,定型机升温效率明显提升,由原开机准备时间90分钟,缩短为10分钟,原每月需消耗1000吨燃煤不再使用,其锅炉排放的烟气也得到根除,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量较改造前分别减少了102吨/年和24吨/年。二是加强工艺废气治理:在原有定型机水喷淋的基础上加装了静电处理装置,经过二级处理,油烟去除率达到85%以上,总颗粒物的去除率达到90%,油烟总量减少5.16吨/年,总颗粒物减少17.28吨/年,大大减少了废气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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