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渠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邀请函

2019-08-01

各供应商: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就渠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编号:MXDZB.0412.FW.19.586

一、招标项目内容:

1、新建1台日处理垃圾量750t机械炉排炉及18MW汽轮发电机组。渗沥液处理站、垃圾池、冷却塔及附属等所有红线内的建设工程。
2、从开工(注:从打桩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监理期18个月。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超出监理期2个月以内不做调整,委托人组织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理人必须无条件派人参加,如果不派人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各项验收,每次扣减监理费5万元,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数量:(1)总监理工程师1人 (2)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 (3)锅炉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4)汽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5)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6)热控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7)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8)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9)资料员1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单位: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开标形式:内部开标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具有三个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业绩。(具体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需将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前带至(或邮寄)投标地址,投标文件一正三副。

七、投标地址:6会议室;

截止时间:2019年8月10日(星期六)下午4时

开标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保证金账户:

账号:19103001040022653

户名: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

九、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

十、商务条款:

1、锅炉和汽机间基础交安完成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主厂房基础结构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 3、锅炉水压试验完成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 4、并网发电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5、资料齐全进档备案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三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15%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邀请供应商为本公司供应商库中所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如有供应商库外供应商有意向参与的,请先按我公司供应商库管理规定先办理入库手续,审批通过后将作为合格供应商邀请。

(二)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向招投标中心一次性提出,招投标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邮件通知所有邀请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投标中心联络人:肖立,电话:18157255810,邮箱:xiaoli@mizuda.net。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日